零担以下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对不符合包装要求和标准的货物,托运人应当在装运前改进包装。对于不会对运输设备和其他货物造成污染和损坏的货物,如托运人坚持原包装的,托运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一栏注明由其承担可能造成的损坏。
托运危险货物时,包装应严格遵守交通部颁布的《危险货物陆路运输规则》;运输双方约定的易损坏、腐烂、污染、新鲜的货物时,包装应严格遵守双方协议的条款。
托运人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托运货物和需要办理公安、卫生检疫或者其他运输许可证的少装货物,应当提交有关证明。
禁止在普通零担货物中携带非法、危险、限制和贵重物品。
托运人须知:
1、托运人应当对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以确定对方是否具有承运人资格和确保货物到达目的地的能力。
2、托运人对托运单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托运单,由承运人填写提货单时,货物运输合同成立。
3、托运人必须在托运货物上标明起运站、到达站、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单位、名称、地址,并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的标志。
4、运输过程中必须由专人看管、看管的货物,由托运人押运。押运人员应当对货物的负责,并遵守有关运输规定。承运人协助押运人员完成押运任务。
5、托运货物不得携带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货物和危险货物。
6、真实的包装和运输要求。
许多托运人在签订运输合同时,总是粗心大意。如果你遇到一个更“阴险”的货运公司,你会遇到很大的麻烦。签合同时,你要把合同的条款看清楚,特别是价格方面。很多货运公司在填写价格时故意填几个项目,或者和货主玩一些文字游戏。货物装船后,他们等待涨价的机会。后,货主必须支付更多的运费以保证货物的顺利运输。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货主应提前要求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并要求货运公司在合同中详细说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