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方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应有集团公司的授权证明。
2、申请方应建立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
3、申请方本年度内无污染事故;无环保部门监督抽查不合格。
4、申请方经营状况良好。
5、申请材料。除填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表》外,还应包括:
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简介(包括质量体系及其活动的一般信息);
产品及其生产或工作流程图;
本行业现行的国家、行业的主要强制性标准、法规(如环保、节能、、卫生方面的标准、法规)或其目录;
必要时,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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