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木材是指已经完成原来使用功能后而被废弃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来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业产出的加工剩余物,运输业及包装业产生的废弃木质材料(如木质托盘、包装箱板、集装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园等地绿化过程中修剪树木产生的枝丫材与灌木,房屋建筑与拆迁产生的废旧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实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废旧门窗、地板、横梁、楼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办公用木制品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如桌椅、床、书橱、橱柜、木沙发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经过防腐、阻燃处理的废弃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铁路用枕木及输变压电用电杆等。废旧实体木材主要包括废旧家具、实木地板、门和窗户的边框、建筑工地上废弃的建筑木方、实木托盘、实木包装箱、房屋的檩条、梁、柱等。废旧实体类木材占废弃木质材料总量的2/3以上,其数量也相当可观,由于这些木材仍然在力学强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着实体木材的性能,若对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产品附加值会更高。
人们在做木材回收的时候,可以根据所收木材的质量给出价格,也可以根据东西的外表体给出价格,还可以根据它所具有的重量给出价格。人们在选择不同的标准给出价格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个标准中的细节。比如,如果选择根据重量给出价格,人们一定要注意卖家所提供的木材是不是正常的木材,一定要确保他们没有对其加入水分或其它不需要的东西。如果按照体积去判断这个东西的价格,那么就应该注意它是否具有可利用价值,如果它的质量非常的不好,那么就可以根据它的质量好坏给出价格,因为有的这种东西看上去很粗很大,但是它比较容易受损,利用价值比较低。
② 木材含水率
指木材中水重占烘干木材重的百分数。木材中的水分可分两部分,一部分存在于木材细胞胞壁内,称为吸附水;另一部分存在于细胞腔和细胞间隙之间,称为自由水(游离水)。当吸附水达到饱和而尚无自由水时,称为纤维饱和点。木材的纤维饱和点因树种而有差异,约在23~33%之间。当含水率大于纤维饱和点时,水分对木材性质的影响很小。当含水率自纤维饱和点降低时,木材的物理和力学性质随之而变化。木材在大气中能吸收或蒸发水分,与周围空气的相对湿度和温度相适应而达到恒定的含水率,称为平衡含水率。木材平衡含水率随地区、季节及气候等因素而变化,约在10~18%之间。
废旧木材来源复杂,基本上不用的废弃木制品都是其原料,大体有以下五大来源方向。
1. 城市改造建筑中的木构件
主要是旧城改造、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物木制构件,如门窗、地板、横梁、扶梯、隔板。
2. 家庭或单位废弃家具及木制品
家庭不用的老旧橱柜、沙发、椅凳,以及企业单位里的写字台、电脑桌等。
3. 工业、物流行业的木材废弃物
工业及物流行业大量废弃的木质包装箱、垫板、隔架等。
4. 建筑工地废弃木制品
建筑工地上遗弃的废木料、脚手架、跳板等。
5. 餐饮中的一次性木制品
餐饮业中大量的一次性筷子、牙签,以及雪糕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