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所说的病假条,是指临床医师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别看一张小小的病假条,这是医疗机构出具给患者或其家属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医疗诊断证明的效力主要用作司法鉴定、因病休假、办理病退、工伤认定、残疾鉴定、申请生育指标、保险索赔等依据。
医院诊断证明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岁,于 年 月 日,经诊断为 (症状),建议服用适当后须适当在家休息。
签章
XX医院
年 月日
病 假 单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因患______病,需休息______天,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请贵单位给予配合。
医师:
XX医院(盖章)
年月日
(无医师签名、医院盖章无效)
大病历是完整病历的通称。大病历一般是指临床医师在诊疗计划中的全部记录和总结,它反应了疾病的全过程,包括病人的发病,病情演变、转归和诊疗计划。完整病历是确定诊断、制定和预防措施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