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是预防和扑灭火灾工作的总称。我国消防工作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是人们多年来与火灾做斗争的实践总结,并载入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中。
消防工作的方针可归纳为:
(1)(2)(2)(3)“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正确处理好“防”与“消”两者之间的关系。
必须、认真、正确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基本任务
(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条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3)保证有足够的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4)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干式系统)由闭式喷头、干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水与配水管道、充气设备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下,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
干式系统的启动原理与湿式系统相似,只是将传输喷头开放信号的介质由有压水改为有压气体。
外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该系统由灭火剂瓶组、加压气体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单向阀、选择阀、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管道管件及吊钩支架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