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5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在公共场所装修方面
消防大队在工程竣工时去现场再次巡查,会列出一些整改意见,照办就是了。然后就发一张消防验收审核同意书给建设单位。
1、先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记住申报单位应为建设单位,而不是施工单位。需要建设单位盖公章,并出示租房协议或购房协议。假如施工单位去办理,只能说是代办。
2、申报表上所填内容基本为主要建材,如隔墙材料/地面材料/顶面材料。
3、需要准备该场所的整体消防验收的图纸复印件(一般在物管处有)。
4、需要准备具体施工的场所的平面布置图,电气图和消防改造图(若不动消防设施,可以在备注中说明),上述图纸需晒蓝图,并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比如建筑设计院)盖上出图章。
5、当地消防大队会在10个工作日内去现场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若同意,即可开工。不同意,可能要修改装修方案。
6、装修完毕前二周,就可以递交《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内容和申报表基本一致。一般消防大队会抽查2~3种建材去检测,检测费用为每项约1000元(有可能抽到的是PVC管、木工板、窗帘等)。
7、检测合格的话,建设单位至少2人参加消防培训(强制的),培训费在800元/人左右(各地费用估计略有差异)。
对各类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都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灭火系统组成分为五种,分别为:
(一)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内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二)外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三)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四)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五)无管网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