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情形
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男方生活在A地,女方一日突然失踪,虽经男方苦苦查找,但仍未发现女方的踪影,男方无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无管辖权。
2、一方或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形
(1) 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男方居住在A地,女方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徒刑3年而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诉讼,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法院,而B、C法院没有管辖权;
(2) 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男方、女方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5年、4年,男方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女方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女方被监禁时间未达到一年,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法院没有管辖权;若女方被监禁时间达到一年以上,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法院没有管辖权。
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二)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三)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四)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五)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六)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