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条件: 1.填报《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经原土建设计单位签证认可的装修平、立、剖面设计图纸, 装修节点详图,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3.原建筑物平面图,消防设施布置图; 4.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及有关证明; 5.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6.原建筑消防审核验收意见; 7.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建筑消防设计、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审批期限从受理图纸、资料之日起,如图纸、资料齐全,一般工程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如图纸、资料不齐,应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补送图纸资料通知书》,通知申报单位补送,审批期限从补齐图纸、资料之日算起。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编排:
1、 封面:项目名称、消防设计文件、设计单位、日期
2、 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说明: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设计单位:
3、 装修地点:
二、 设计依据:
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1、 按业主认可布局方案及装饰报价。
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4、 国家与北京有关的政策法规、规范等。 年版) 年版)
三、 设计总指标:
1、 总建筑面积:
2、 建筑高度:
3、 建筑层数:
4、 装修面积:
5、 装修层数:
四、 消防设计说明:
(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
五、 采用新技术情况:
六、 消防图纸设计审批时需要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七、 装修所用材料机燃烧性能等级:
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注:报审蓝图每一张都盖有资质设计院的年度报审章,消防设计文件每一张都盖有资质设计院的年度报审章及公章)
报现场—消防报审现场手续
1. 报现场需填写《施工现场报审备案表》并盖章
2. 施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施工组织设计、用火用电制度、消防协议并盖章。
拿到开工证后,备齐上述文件到施工所在地消防处办理报审现场手续。
消检及电检
1. 施工后由专业单位技术检测完成消检、电检并出报告(1-2天)。
2. 消防局指定的材料的燃烧检测,通常为3种。
消防报审验收程序手续及所需文件
1. 报消防验收手续: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准备竣工图(盖章)、装修材料燃烧检测报告、消检及电检检测报告到施工所在地办理验收申请手续。
2. 等消防处通知时间后,(7个工作日)消防处派人到现场进行验收时,施工管理人员现场配合验收,(7个工作日)取得《消防检查意见书》。
3. 要注意:竣工图虽可与开工报审图有所不同,但消防规范不变,仍要注意符合电气设计说明和消防设计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