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或摩天大楼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应在设计时根据周围环境、特点等因素合理选择。
一是低压消防供水系统。该系统通常在水网中具有较低的水压或流量,因此在发生火灾时,必须由消防车或其他移动设备提供所需的水压和流量。可以看到供水系统水压低,水量小,只能在室外或建筑物低处使用。扑灭高层建筑和摩天大楼的火灾有很大的限制。
二是高压供水系统。发生火灾时,往往会消耗水网所需的压力和水量,因此无需启动消防泵加压即可直接使用灭火设备进行灭火。这样可以在发生火灾时快速反应,因此在设计灭火供水系统时,室内外灭火用水均应放置在消防水池中,以保证充足及时的供水,必须储存。
对于灭火用水量,不仅要考虑供水系统的压力,还要考虑城市供水管网的供水量,同时还要考虑发生火灾时的防火系数,在设计中考虑到不利的因素。
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
1、自来水未接,消防设备主电源未接配电室。
2、发电机自动切换功能和配电板未调试。
3、消防室内无外接电话。
4、防火室内没有防火门窗。
5、防火池证明:数量,一次补充时间(48小时内)。
消防管道是指用于消防方面,连接消防设备、器材,输送消防灭火用水,气体或者其他介质的管道材料。由于消防管道常处于静止状态,也因此对管道要求较为严格,管道需要耐压力,耐腐蚀,耐高温性能好。
消防管道安装规范
1、消防管道螺纹连接管道变径时,丝扣连接应采用异径管零件,避免采用补芯。如需补芯时,弯头上下不得使用,三通零件上只允许用一个,四通零件上不超过两个。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密封的材料挤入管内,连接后应将外部清理干净。
2、消防管道焊接连接焊接时,异径管道的管径二者相差不应大于50mm,如大于50mm时,应采用大小头焊接,表面不允许有裂缝、气孔、夹渣、溶合性飞溅、咬边、凹陷、接头坡口错位等。
3、套管
(1)管道穿墙,过楼板应加套管、管道焊缝不应置于套管内,穿墙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的厚度。
(2)穿楼板套管应高出楼板或地面50mm。
4、管路加固管道固定采用管道吊架和防晃支架,也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在管径为50mm或50mm以上的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于少应设置一个防晃支架,管道过长或改变方向时必须增设防晃支架。
(2)相邻两喷头间的管段上至少应设一个吊架。当喷头间距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
(3)吊架、防晃支架宜直接固定于建筑物上,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管道安装
(1)报警阀以后的管路上不应有其他用水设施,并应采用镀锌钢管或镀锌无缝钢管。
(2)自动喷水灭火的管道应设有坡度,并坡向排水管或辅助排水管。湿式系统干管的坡度不应小于0.002°,配水管、配水支管的坡度不小于0.005°。
(3)所有配水管或配水支管的直径不应小于25mm。
6、减压孔板和节流装置
(1)应设在直径为50mm或50mm以上的水平管段上。
(2)孔板应安装在水流转弯下游一侧自管段上,与弯管的距离不能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两倍。
(3)节流管的长度不宜小于1.0m。
7、管道色标消防配水干管、配水管道应涂以红色或红色环圈标记,以区分其他管道。
1、消火栓灭火系统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若管径≤100mm时,采用螺纹连接;大于100mm采用法兰或卡箍式连接。阀门通常采用闸阀或蝶阀。消火栓箱安装分为明装、暗装和半明装,管道通过钢筋混凝土水箱壁,应安装刚性或柔性防水套管。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消防水泵等,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在室外的地上、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温度在—20℃以下时应采取相适应的保温措施,以防冻结。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子公称直径≤100mm时,应用螺纹连接;其他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喷头布置的水平距离应根据火灾危险等级确定。报警阀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在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外墙上,应方便检修。
3、干粉灭火系统管道包括气体管道和干粉管道,这两种管道要求洁净,不能锈蚀。
4、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液体单向阀、喷嘴和阀驱(起)动装置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充装量与充装压力,并对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和阀驱(起)动装置中的气体单向阀逐个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容器的储存区域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二氧化碳储存容器(瓶组)及配套的容器阀、单向阀和集流管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安装在有可能引起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等场所的气体灭火管道,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