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审计主要审什么?
通常情况下,清算审计的审查内容主要为:(1)应收账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2)实物资产的处置及变价收入情况;(3)对待处理损失的报批、核销转账情况;(4)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5)抵押资产、借入资产、取回资产等的核算依据是否有力;(6)破产债权申报时间限制及金额与账面有无差异;(7)清算费用的开支范围是否符合标准及有关规定;(8)顺序破产债务核算是否合法;(9)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等。
公司核名所需材料
在工商核名期间,创业者所需提交的材料及信息包括:
(1)公司经营范围。大致范围就可以,如信息科技、广告传媒等。
(2)注册地址。不需要提供注册地址,只需告知所属区域,如北京海淀、北京朝阳等。
(3)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比例。需提供具体信息。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5)股东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它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公司注销一定要登报公示吗?
因此,对于那些不再运营的公司来说,企业应及时办理公司注销。那么,公司注销一定要登报公示吗?接下来,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说明。
事实上,对于那些“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其它满足简易注销的公司来说,公司注销就不需要在报纸上进行公示,只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公告45天即可。随后,在企业公告期满30天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此外,对于不满足上述情形的企业来说,其在办理公司注销期间,是一定要进行登报公示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当公司所属人注销公司申请开始后需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公司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公告。公司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注销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即公示主要是为了让公司的税务债权的清算,所以这类公司注销一定要登报。
代理记账的财务三表一般指的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
1、公司资产负债表它是放映了企业的资产以及负债及资本的期末状况。表现长期偿债能力以及短期偿债能力和利润分配能等。
2、公司利润表它是反映了本期企业的收入、费用以及应该记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金额以及结构情况。
3、公司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了企业现金流量的来龙去脉,这当中是分为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筹资活动的这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