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申请
2.1 申请方应按CNAL秘书处的要求提供申请资料并交纳申请费用。
2.2 CNAL秘书处审查申请方正式提交的申请资料,若申请方提交的资料齐全填写清楚、正确,对CNAL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正式运行超过6个月且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申请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活动运作处于稳定运行状态,则可予以正式受理并在3个月内安排现场评审,申请方造成延误除外否则应进一步了解情况需要时征得申请耐?夂罂山?谐醴茫?延糜缮昵敕礁旱R匀范ㄉ昵敕绞欠窬弑冈?个月内接受评审的条件,如申请方不能在3个月内接受评审则应暂缓正式受理申请。
2.3 在资料审查协商或初访过程中,CNAL秘书处应将所发现的与认可条件不符合之处通知申请方,以便其采取相应的措施。
2.4 当申请方申请进行检测校准或其他能力的认可并得到正式受理后,只要可能将要求申请方必须参加适宜的能力验证评审准备
3.1 CNAL秘书处指定评审组并征得申请方同意,如申请方基于公正性理由对评审组f任何成员表示拒绝时秘书处经核实后应给予调整。
3.2 评审组审查申请方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资料,当发现文件不符合要求时评审组长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方采取纠正措施,秘书处根据评审组长的提议,认为需要时可与申请方协商进行预评审,预评审只对资料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或做进一步p解不做咨询,但须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的预评审报告,在申请方采取有效纠正措施解决发现的主要问题后,评审组长方可进行现场评审。
3.3文件审查通过后,评审组长与申请方商定现场评审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评审计划报。CNAL秘书处批准后实施。
3.4需要时CNAL可在评审组中委派观察员。
人员要求
基本的人员要求为: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授权签字人应具备中级职称或者同等能力要求(同等能力指大专毕业相关工作经验8年以上、本科毕业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硕士毕业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博士毕业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
除了以上人员要求,有一些专业还应符合相关应用说明的特殊要求,比如化学领域、无损检测领域、电磁兼容领域等。
2016年10月1日之前防雷检测资质分为三类,主要有甲级、乙级和丙级。其中甲级资质单位可检测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装置,乙级和丙级资质单位均可检测二类、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装置。自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之后,防雷检测资质调整为甲级和乙级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