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评审
4.1评审组依据CNAL的认可准则规则和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对申请方申请范围内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进行现场评审。
4.2在对申请方的检测校准检查或其他能力进行现场评审时,应1用参与能力验证活动的情况及结果必要时安排测量审核,CNAL将把申请方在能力验证中的表现将作为是否给予认可的重要依据,除此之外评审组还要对申请方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CNAL要求授权签字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 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熟悉授权签字范围内有关检测校准检查标准、检测校准检查方法及检测校准检查程序,能对检测校准检查结果作出正确的评价
b) 熟悉认可规则和政策认可条件,特别是已认可机构义务以及带认可标志检测校准检查报告或证书的使用规定;
c) 在对检测校准检查结果的正确性负责的岗位上任职并有相应的管理职权。
认可流程
首先,实验室需要依据CNAS-CL01以及CNAS相关应用说明、指南、规则等要求建立管理体系,运行6个月后开展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期间,实验室要结合CNAS的能力验证规则开展相应的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工作。
其次,实验室向CNAS提交申请资料,接受CNAS的文件审核;
再次,通过文审后,接受CNAS安排的现场评审;
后,现场评审后,把不符合项整改资料提交至CNAS,等待取证。
以上时间大约需要一年左右。时间的长短具体也要结合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基础以及体系运行情况而定。
甲级防雷检测资质
甲级资质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检测,具备如下资格的单位才可申请甲级防雷检测资质:
(一)基本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3.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由各地省级气象学会考试颁发,名称为“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能力评价证书”);
4.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管理制度;
5.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6.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二)甲级资质特殊要求
1.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名,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6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检测工作5年以上;
2.近三年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300个,未发生检测质量事故,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具有相应的专业设备;
4.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乙级防雷检测资质
乙级资质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检测。申请乙级防雷检测资质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1名,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3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检测工作3年以上;
2.具备满足要求的专业设备。
综上,自从防雷检测市场放开以后,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企业与日俱增,据粗略统计每个省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大约在60-80家,全国共计2500家,其中甲级资质约500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