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要求
基本的人员要求为: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授权签字人应具备中级职称或者同等能力要求(同等能力指大专毕业相关工作经验8年以上、本科毕业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硕士毕业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博士毕业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
除了以上人员要求,有一些专业还应符合相关应用说明的特殊要求,比如化学领域、无损检测领域、电磁兼容领域等。
甲级防雷检测资质
甲级资质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检测,具备如下资格的单位才可申请甲级防雷检测资质:
(一)基本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3.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由各地省级气象学会考试颁发,名称为“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能力评价证书”);
4.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管理制度;
5.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6.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二)甲级资质特殊要求
1.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名,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6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检测工作5年以上;
2.近三年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300个,未发生检测质量事故,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具有相应的专业设备;
4.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综合资质
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
2.专项资质
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专项资质
1.资历及信誉
(1)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
(2) 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
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6项专项资质,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3) 具备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 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5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 主要人员数量不少于《主要人员配备表》规定要求。
3.检测设备及场所
(1) 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基本齐全,检测设备仪器功能、量程、
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
(1)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2) 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