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回收的相关政策
茅台回收涉及到很多政策和规定,因此选择回收机构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例如,需要了解政策中对酒回收行为的限制和规范,不同机构回收的规定和服务模式等等,以便更好地选择合适的回收机构。
珍品的诞生
众所周知,茅台的发展开始跳跃式上升是在改革开放的前后,新中国刚成立之际,周恩来总理曾经大力支持茅台酒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当时的贵州茅台便致力于打造民族白酒品牌,制定了将茅台推向世界的计划。当时茅台酒厂的邹书记在法国考查的时候品尝了法国的葡萄酒,突然产生了在国内研发生产年份长的白酒的想法,于是在这一想法的驱动下,茅台酒厂与1986年开始正式投入了珍品酒的研制,终诞生了以1704为代表的一系列的珍品。
陈年珍品
1987年,茅台酒厂为了适应外国市场,调整了营销策略,将瓶身左下角的“一七〇四”改为“陈年”,于是这一批酒被称为“陈年珍品”。同样的,这款酒的生产时间跨度并不是很长,存世的数量甚至比1704还要少,生产时间集中在1987年。
这款酒很好辨别,首先是酒盒和酒瓶上同时印有的竖着的长方形印章,上有小篆体的“陈年”二字,其次是陈年酒标上的烫金的英文大写字母“AGED”,也就是“陈年”的英文简写。除此之外这款酒无论是从外包装还是瓶身设计上都与1704别无二致。
纸珍和木珍
纸珍和木珍的说法是针对包装提出的,用纸盒包装的便叫做纸珍,用木盒包装的便叫做木珍。除原有纸盒、木盒外,贵州茅台酒厂在1998年又生产了一款手提箱式木盒包装,被俗称为“大盒木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