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验的流程
1.海关确定查验后,由现场接单关员打印《查验通知单》,必要时制作查验关封交报关员。
2.安排查验计划。由现场海关查验受理岗位安排查验的具体时间,一般当天安排第二天的查验计划。
3.海关查验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授权报关员应当到场,并负责协助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4.查验结束后,由陪同人员在《查验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进口商检。
通过海关商品编码书可确认该票货物是否需要商检。需要提前做商检的进口货物,还要到商检局做商检。商检也需尽早进行。
进口动植检。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含发票、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等。
注意事项:
(1)接到客户全套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等。
(2)换单时应催促船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时,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设备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与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商检手续办理后,去港池大厅交港杂费。
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注意事项:
(1)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的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说明。
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