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验的流程
1.海关确定查验后,由现场接单关员打印《查验通知单》,必要时制作查验关封交报关员。
2.安排查验计划。由现场海关查验受理岗位安排查验的具体时间,一般当天安排第二天的查验计划。
3.海关查验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授权报关员应当到场,并负责协助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4.查验结束后,由陪同人员在《查验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是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换取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
注意事项:
背书有两种形式,如果提单上的收货人栏显示“TO ORDER”,则由“SHIPPER”背书;如果收货人栏显示其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海关通关放行后应去三检大厅办理三检。
(1)向大厅内的代理报验机构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由他们代理报验。报验后,可在大厅内统一窗口交费。并在白色提货单上盖三检放行章。
(2)保函是由进口方出具给船舶代理的一份请求放货的书面证明。保函尺寸)及进口方签章。内容包括进口港、目的港、船名、航次、提单号、“件重尺”(件数、重量、
(3)换单时应仔细核对提单或电放副本与提货单上的集装箱箱号及封号是否一致。
(4)提货单共分五联,白色提货联、蓝色费用账单、红色费用账单、绿色交货记录、浅绿色交货记录。
(5)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灌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兼管箱人发放集装箱的凭证的功能。当集装箱或机械设备在集装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借出或回收时,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制作设备交接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两者之间设备交接的凭证。
为什么被海关审价
《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为防止不法企业利用低、瞒报商品价格的方式偷逃税款,海关必须依法履行审价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