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的义务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海关查验。配合查验应当做的工作如下:
1.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2.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
3.了解和熟悉所申报货物的情况,回答查验海关关员的询问,提供海关查验货物时所需要的单证或其他资料。
4.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场陪同,并按海关要求提供查验货物所需的单证,回答海关提出的问题。
5.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出具的《取样清单》。
6.查验结束后,认真阅读关员填写的《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注意以下情况的记录是否符合实际:开箱的具体情况;货物残损情况及造成残损的原因;提取货样的情况;查验结论。
查验记录准确清楚的,应即签字确认。配合查验人员如不签名的,查验人员应当在查验记录中予以注明,并由货物所在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员签名证明。
从货物转移(物流)、货权转移(所有权)和货款转移(支付)三个方面来阐述 BBC 模式的全过程。
1.货物转移
货物转移即国际物流,境外采购商(买方)作为跨境电商的主体,在国际物流和贸易中起着关键性的桥梁作用,而其采购商品并非必须实际从境外发货商(卖方)收到商品再发往境内,只要指定境内有资质的跨境电商保税仓库作为收货人代为收货,再代发货给境内个人(消费者)即完成了货物转移。BBC模式的物流形式。
2.货权转移
货权转移即商品交易,整个物流过程中,商品的实际货权发生了两次转移。
1)货权转移地点在境外,即通过B2B的形式在境外已经将货权通过国际贸易的形式转移给了第2个B(也即是作为买方的境外采购商)。
2)货权转移地点在境内,消费者通过网购下单后,保税仓库代电商(境外采购商有时也称外商,以下简称电商时不再解释)发货给个人即完成了 B2C网购形式的货权转移。
需特别注意的是,商品在整个保税仓库的储存期间,实际货权属于作为电商的境外采购商(买方)。
3.货款转移
货款转移即支付货款,正所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资金流往往是物流的逆方向。当然在国际贸易中并不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因此,货款转移可简单理解为:个人(消费者)通过支付软件将货款支付给境外采购商(买方),境外采购商(买方)再以国际贸易T/T等付款方式支付给发货商(卖方)。
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是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换取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
注意事项:
背书有两种形式,如果提单上的收货人栏显示“TO ORDER”,则由“SHIPPER”背书;如果收货人栏显示其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为什么被海关审价
《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为防止不法企业利用低、瞒报商品价格的方式偷逃税款,海关必须依法履行审价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