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货物转移(物流)、货权转移(所有权)和货款转移(支付)三个方面来阐述 BBC 模式的全过程。
1.货物转移
货物转移即国际物流,境外采购商(买方)作为跨境电商的主体,在国际物流和贸易中起着关键性的桥梁作用,而其采购商品并非必须实际从境外发货商(卖方)收到商品再发往境内,只要指定境内有资质的跨境电商保税仓库作为收货人代为收货,再代发货给境内个人(消费者)即完成了货物转移。BBC模式的物流形式。
2.货权转移
货权转移即商品交易,整个物流过程中,商品的实际货权发生了两次转移。
1)货权转移地点在境外,即通过B2B的形式在境外已经将货权通过国际贸易的形式转移给了第2个B(也即是作为买方的境外采购商)。
2)货权转移地点在境内,消费者通过网购下单后,保税仓库代电商(境外采购商有时也称外商,以下简称电商时不再解释)发货给个人即完成了 B2C网购形式的货权转移。
需特别注意的是,商品在整个保税仓库的储存期间,实际货权属于作为电商的境外采购商(买方)。
3.货款转移
货款转移即支付货款,正所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资金流往往是物流的逆方向。当然在国际贸易中并不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因此,货款转移可简单理解为:个人(消费者)通过支付软件将货款支付给境外采购商(买方),境外采购商(买方)再以国际贸易T/T等付款方式支付给发货商(卖方)。
接到客户的全套单据后,要查清该进口货物属于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作为船舶代理、在哪儿可以换到供通关用的提货单。
注:全套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报放货(简称为“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
注意事项:
(1)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联系,确定船到港的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应确认二程船名。
(2)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确认换单费、押箱费、换单的时间。
(3)提前联系好场站,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是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换取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
注意事项:
背书有两种形式,如果提单上的收货人栏显示“TO ORDER”,则由“SHIPPER”背书;如果收货人栏显示其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含发票、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等。
注意事项:
(1)接到客户全套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等。
(2)换单时应催促船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时,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设备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与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