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的义务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海关查验。配合查验应当做的工作如下:
1.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2.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
3.了解和熟悉所申报货物的情况,回答查验海关关员的询问,提供海关查验货物时所需要的单证或其他资料。
4.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场陪同,并按海关要求提供查验货物所需的单证,回答海关提出的问题。
5.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出具的《取样清单》。
6.查验结束后,认真阅读关员填写的《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注意以下情况的记录是否符合实际:开箱的具体情况;货物残损情况及造成残损的原因;提取货样的情况;查验结论。
查验记录准确清楚的,应即签字确认。配合查验人员如不签名的,查验人员应当在查验记录中予以注明,并由货物所在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员签名证明。
接到客户的全套单据后,要查清该进口货物属于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作为船舶代理、在哪儿可以换到供通关用的提货单。
注:全套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报放货(简称为“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
注意事项:
(1)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联系,确定船到港的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应确认二程船名。
(2)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确认换单费、押箱费、换单的时间。
(3)提前联系好场站,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含发票、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等。
注意事项:
(1)接到客户全套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等。
(2)换单时应催促船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时,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设备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与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如何减少海关审价
1.规范申报要素,如进口红酒品名、品牌、产地、规格、等级、成交方式等,如实申报价格单证一致,让海关审单系统快速通过,减少人工审单机率;
2.企业重视积累海关诚信,申请海关AEO高级认证,降低海关查验机率,享受通关优惠,让进口红酒清关更快捷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