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千诚供应链(深圳)有限公司长期与海运公司:OOCL,FCL,COSCON; 航空公司:中国国航、东方航空、中国货运、中华航空、国泰航空、翡翠航空公司; 快递公司:UPS,DHL,TNT,FEDEX快递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网点遍布全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可以提供国外大多数国家上门取件到中国的运输。
百千诚供应链将秉承“以诚为先,谋求共同发展;以人为本,追求无限服务”的经营理念,继续奉行服务至上的传统,视信誉为生命,随时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以期得到贵司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成为您亲密的合作伙伴!
物品禁止快递:
⒈难以估算价值的有价证券及易丢失的贵重物品,如:提货单、核销单、护照、配额证、许可证、执照、私人证件、汇票、发票、本国或外国货币(现金)、金银饰物、人造首饰、手机。
⒉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品,如:火柴、雷管、火药、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体和固体)、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产品。
国际运输中快递对包装的一般规定:
⒈货物包装必须坚固、完好、轻便,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
⒉包装的形状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并且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
⒊在特定条件下承运的货物、动物,如鲜活易腐货物等,其包装应符合对各货物的特定的要求。
⒋对特小快件货物(如小件样品),必须外加一定体积的木箱或纸箱包装(用填充料衬垫等),包装后整个快件货物的体积长、宽、高合计不得少于40CM,小一边不得少于5CM。
⒌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
⒍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向发货人作出说明,要求发货人改造或重新包装后方可出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