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建筑立面照明设计
体育建筑立面照明设计原则应突出体育建筑的功能特点,并考虑建筑主体占地广、体型庞大等特征,结合建筑物表面色彩,利用光的不同颜色,合理选择相适宜的视点,使其与建筑物及周边的广场、商业等文化环境相协调。立面照明灯具应和建筑立面的墙、柱、檐、窗、墙角或屋顶部分的建筑构件相结合,充分考虑光的投射方向、灯具安装位置对建筑物和整体艺术效果的影响。
立面照明的光源色表分组和显色性分级以及不同环境区域建筑物泛光照明照度和亮度标准值。设计者可根据不同的表达效果选择不同显色指数和色温的光源,并根据周围环境确定照度和亮度,以确保与周围环境的一致性。
灯具安装时应尽量选择隐蔽灯具等照明设施,但应同时兼顾照明灯具日后的维护、保养。当照明设施无法隐蔽安装时,应使其形状、尺度和颜色与环境相协调,已达到效果上的统一,值得注意的是建筑物的入口不宜采用泛光灯直接照射。当建筑外墙采用玻璃幕墙或选用反射比低于0.2的表面材料时,也不应选用泛光照明。
泛光照明(flood lighting)是指使特定照明区域或特定视觉目标的亮度远高于其他目标和周边区域的照明方式。 在飞机座舱照明中,指的是利用泛光灯照明仪表板等较大区域范围的照明状态。在广告或商店橱窗的照明设计中常采用。也常用作辅助照明和应急照明。使用时宜防止眩光 对视觉作业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