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建筑立面照明设计
体育建筑立面照明设计原则应突出体育建筑的功能特点,并考虑建筑主体占地广、体型庞大等特征,结合建筑物表面色彩,利用光的不同颜色,合理选择相适宜的视点,使其与建筑物及周边的广场、商业等文化环境相协调。立面照明灯具应和建筑立面的墙、柱、檐、窗、墙角或屋顶部分的建筑构件相结合,充分考虑光的投射方向、灯具安装位置对建筑物和整体艺术效果的影响。
立面照明的光源色表分组和显色性分级以及不同环境区域建筑物泛光照明照度和亮度标准值。设计者可根据不同的表达效果选择不同显色指数和色温的光源,并根据周围环境确定照度和亮度,以确保与周围环境的一致性。
灯具安装时应尽量选择隐蔽灯具等照明设施,但应同时兼顾照明灯具日后的维护、保养。当照明设施无法隐蔽安装时,应使其形状、尺度和颜色与环境相协调,已达到效果上的统一,值得注意的是建筑物的入口不宜采用泛光灯直接照射。当建筑外墙采用玻璃幕墙或选用反射比低于0.2的表面材料时,也不应选用泛光照明。
照明构思
以北海公园的造园思想、造园规划和造园手法为首要设计规划依据,在继承和发扬中国古典园林美学思想的基础上,大胆取舍,开拓创新,用灯光塑造出符合现代审美需求的园林照明景观。
照明规划的总体构思:
1、确立以琼岛为夜景照明的构图中心和照明重点,以环湖沿线景点呼应陪衬的总体格局,通过景观照明的强弱对比、隐显对比和虚实对比,创立重点明确、层次清晰总体照明规划。
2、对环湖沿岸的主要景点和古建设置景观照明,借鉴“对景”、“借景”和“动观组景”等中国古典造园手法,塑造有层次、有内容、有变化、有意境的照明景观。
3、塑造北海环湖沿岸和谐的水岸关系。
照明规划的实施手法: 确定光色基调,选取典型照明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