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运输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多变。国际快递运输涉及到国内外许多部门,需要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货主、交通运输、商检机构、保险公司、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海关、港口以及各种中间代理商等打交道。同时,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政策规定不一,贸易、运输习惯和经营做法不同,金融货币制度的差异,加之政治、经济和自然条件的变化,都会对国际快递运输产生较大的影响。
注意事项
⒈国际快递包裹重量分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两种,快递公司将以两种重量中大的一项为计费依据;
⒉体积重计算
(1).四大国际快递DHL、UPS、TNT、FedEX包裹体积重量的计算方法:(长 x 宽 x 高)(cm)÷5000,注意长宽高单位是厘米;
(2).EMS邮政速递,对长、宽、高三边中任一单边达到60cm或以上的包裹进行计算体积重重量计算公式:体积重量(kg)=长*宽*高(cm)÷8000;
⒊国际快递包裹的货物不足 0.5公斤的,按0.5公斤计费;
⒋21Kg(46.3Ib)以下货物按照小货计费,按首重、续重计费,计费单位为0.5Kg(1.1Ib)、21Kg及21Kg以上货物按大货计费;
⒌国际快递包裹单件货物的规格必须保证:1长 + 2高 + 2宽 < 330CM(各快递公司要求的规格不尽相同);
⒍国际快递包裹单件超过或等于68公斤/件的,必须用有脚卡板进行包装(部分国家拒收原本卡板包装),否则快递公司拒收货物;
⒎倘若有以下情况的国际快递包裹,需预先订舱:货物单件维长超过330厘米(10英尺25.2英寸);货物单件重量超过68公斤;货物单件不超过330厘米,重量不超过68公斤(149.9Ib),但一票货超过300公斤(661.4Ib)。
⒏国际快递价格资费变化较大,需发快递邮包时,请先联系所托运的国际快递公司业务员确认价格。
国际函件
⑴信函以外的各类函件内不准寄递具有私人和现实通信性质的文件。
⑵印刷品和盲人读物内禁止寄递已盖销或未盖销的邮票。
⑶除保价邮件以外,各类函件内禁止寄递各国货币、旅行支票、不记名票据、白金、黄金、白银及其制成品、首饰、宝石及其他贵重物品。
禁寄物品
⑴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酒精、煤油、桐油、生漆、火柴、农药等。
⑵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吗啡、可卡因(高根)等。
⑶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武器、本国或外国货币等。
⑷容易腐烂的物品,如鲜鱼、鲜肉等。
⑸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包括已焚化的骨灰)、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⑹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或有伤风化的物品。
⑺各种活的动物(但蜜蜂、水蛭、蚕、医药卫生科学研究机构封装严密并出具证明交寄的寄生虫以及供作或作以杀灭害虫的虫类,不在此限)。
另外:各类邮件禁寄、限寄的范围,除上述规定外,还应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邮 递物品监管办法和国家法令有关禁止和限制邮寄物品的规定,以及邮电部转发的各国(地区)邮 政禁止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