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1、双方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并考虑指导计划和其他材料。 2、铁路散装货物运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每年、每半年、每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长期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3、其他整车货物运输,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货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等。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出发地运输到约定地点,由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日用工业品运输等 运输注意事项:工业产品包括纺织工业产品、食品、小商品、日用百货、金属轻工产品、其他轻工产品和其他工业产品。由于商品和商品名称的多样性,它们通常被称为“杂货”。在运输中,要注意防潮,减少混合污染、损坏和货源短缺。其中有一些是易燃的,所以我们要特别注意。在运输日用工业产品时,装配货物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应注意以下事项: 液体(主要是瓶装)和固体货物不应组装,以防止包装损坏或液体泄漏污染其他货物。
托运危险货物时,包装应严格遵守交通部颁布的《危险货物陆路运输规则》;运输双方约定的易损坏、腐烂、污染、新鲜的货物时,包装应严格遵守双方协议的条款。 托运人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托运货物和需要办理公安、卫生检疫或者其他运输许可证的少装货物,应当提交有关证明。 禁止在普通零担货物中携带非法、危险、限制和贵重物品。
运输零担货物的,托运人应当填写“货车零担货物运输运单”。运单必须写清楚,否则后果自负。托运人应当在运单上注明愿意为货物投保汽车货物保险和保险运输。托运人指定的特殊条款,承运人同意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