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 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在JGJ/T 250-2011新标准重新定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标准,2011年7月13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
质量员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进行施工质量策划。
(2)参与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3)参与材料、设备的采购。
(4)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监督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
(5)负责监督、跟踪施工试验,负责计量器具的符合性审查。
(6)参与施工图会审和施工方案审查。
(7)参与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
(8)负责工序质量检查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检查,参与交接检验、隐蔽验收、技术复核。
(9)负责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参与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10)参与制定质量通病预防和纠正措施。
(11)负责监督质量缺陷的处理。
(12)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3)负责质量检查的记录,编制质量资料。
(14)负责汇总、整理、移交质量资料。
员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策划、检查、监督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制定施工项目生产管理计划。
(2)参与建立生产责任制度。
(3)参与制定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参与开工前条件检查。
(5)参与施工机械、临时用电、消防设施等的检查。
(6)负责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的符合性审查。
(7)负责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
(8)参与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9)参与施工技术交底。
(10)负责施工作业及消防的检查和危险源的识别,对违章作业和隐患进行处置。
(11)参与施工现场环境监督管理。
(12)参与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参与组织事故救援。
(13)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
(14)负责生产的记录、资料的编制。
(15)负责汇总、整理、移交资料。
特种作业操作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的执业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