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休假证明书须知
1.需要开具证明书的患者应排相关科室专科号、分诊、候诊。
2.医生依据病人病情、近期化验开具休假证明书,并书写病历。严禁他人代开证明。
3.患者持机打诊断书到门诊一楼总服务台,由护士审核后加盖医院诊断专用章,手写、涂改、无医生签字的证明书均无效。
4.急诊开具的证明书在急诊分诊台盖章。
5.不能补开证明书,休假日期一律从当日算起。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工资标准的80%。”
病情证明书
姓名:XXX
性别:女
年龄:XX 岁
诊断:急性阑尾炎
方案:择期阑尾切除术
经诊断,患者XXX,女,XX岁,于XX年XX月XX日因就诊于我院门诊,并做进一步检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目前,患者病情较为严重,需要进行择期阑尾切除术。期间,患者需要在医院住院观察,接受相应的和护理。以上内容均属实,特此证明。
医生签名:XXX
医院: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