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以上规定说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的检定/检测实验室,其发布的检定/检测报告,便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产品/工程验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
实验室自愿申请认可,认可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满足要求的实验室将获得国家认可。
应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b) 符合CNAS颁布的认可准则
(c) 遵守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d)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CNAS 秘书处审查申请人正式提交的申请资料,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全、填写清楚、正确,对CNAS 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正式运行超过6 个月,且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活动运作处于稳定运行状态,聘用的工作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企业高阶主管全力支持及配合
2、各部门主管全心投入及跨功能配合支持
3、全员教育观念持续宣传、养成全员积极参与的荣誉感
4、管理者代表充分授权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5、持续性内部审核、持续性不断改善
6、写出企业所做的,做到文件所写的、并留下可查核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