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和消除实验室用户(第二方)对实验室进行的重复评审或认可;
通过国与国之间的实验室认可机构签订相互承认协议(双边或多边互认)来达到对认可的实验室出具证书或报告的相互承认,以此减少重复检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国际贸易。
CNAS开展实验室认可活动主要依据以下基本准则:
⒈CNAS-CL01: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
⒉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 15189:2007)
⒊CNAS-CL03:2010《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LAC G13:2000)
⒋CNAS-CL04:2010《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 34:2000和ISO/IEC 25:2005)
以及在以上基本认可准则的基础上,还针对某些技术领域的特定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应用指南和应用说明。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一级资质的要求包括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等。二级资质的要求则相对较低,包括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等。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增加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