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2. 消防水系统:包括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等设备的检测。
3.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气体灭火剂、气体灭火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4. 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泡沫灭火剂、泡沫灭火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5. 防排烟系统:包括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口等设备的检测。
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包括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检测。
7. 消防电源和配电系统:包括消防电源、配电设备、应急电源等设备的检测。
8. 防火分隔和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窗、疏散通道等设施的检测。
9.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包括对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情况的检测。
10. 其他消防相关设施:如消防监控中心、消防器材等设备的检测。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喷的设置场所(厂房、仓库、高层民用建筑等)。
2.自喷设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四类八级)。
3.设计参数[千式系统作用面积1.3倍,预作用(双连锁)系统作用面积 1.3 倍,通透性吊顶喷水强度1.3倍]
4、喷头的选型及安装(色标、下垂型/边墙型/直立型等溅水盘/顶板等)
5、报警阀组数量的计算(湿式预作用不超过800只,干式不超过 500只,注意高程差不宜大于 50m)
6、报警阀安装(距地面1.2m、两侧距墙0.5m、正面距墙 1.2m、凸出部位之间 0.5m)。
7、水流指示器个数计算 (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置)。
8、末端试水装置和报警阀(报警阀组控制的不利点洒水喷头处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设置试)。
9、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 (轻或中1,湿式系统、快速相应洒水喷头等)。
10、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双连锁)充水时间1min,雨淋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单连锁)充水时间2min。
11、管道设置要求(压力不大于 1.2MPa,所带喷头数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
2、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报警控制器不超过3200点每回路不超过 200点且留10%余量;联动控制器不超过1600点每回路不超过 100点且留 10%余量;总线短路隔离器不超过 32点)。
3、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楼层、防火分区;房间)
4、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的触发信号、联动信号和反馈信号
5、探测器的安装间距(感烟不宜超过 15m;感温不宜超过10m;至墙不宜大于 1/2间距;距墙和梁边不应小于0.5m等)。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要求 (不应接入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的地面高度不大于50米,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米。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避难间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住宅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应设置避难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