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及要求也需符合相关规定,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等。
新标准在资质类别划分、检测参数内容、申报单位能力、信息化系统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较大修改,以提高对申报单位能力的要求,并增设信息化系统管理要求,确保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办理资质申请需要的手续为:申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所申请检测能力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含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4、检测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图纸及产权归属的证明材料,相对应的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情况汇总表;
5、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工作简历;
6、检测人员名册,检测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检测技术培训合格等证明材料;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原件);
7、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资料。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办理工业产品许可证所需资料:
1、申请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保证产品质量承诺书。
(3)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4)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
2、申请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产品生产活动;
(2)生产的产品属于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