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认可采取自愿、非歧视、专家评审和国家认可的原则。实验室认可的对象包含了生产企业实验室在内的方、 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实验室认可的依据是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MA,“中国计量认证” ,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的缩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CMA是一般只对第三方实验室,也包括小部分特定的第二方实验室,只有经过政府的授权才有资格。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贸易交易等方面,具有法律效力,是仲裁和司法机构采信的依据。
cma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