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
l 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l 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十二个类别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l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l《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总承包序列内选择一类资质作为本企业的主项资质,并可以在总承包序列内再申请其他类不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级别的资质,也可以申请不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级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可以不再申请相应专业承包资质。
劳务分包
l 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等级
l 劳务分包资质分为十三个类别
1.木工作业 2.砌筑作业 3.抹灰作业 4.石制作 5.油漆作业 6.钢筋作业 7.混凝土作业8.脚手架作业 9.模板作业 10.焊接作业11.水暖电安装作业 12.钣金作业13.架线作业
资质核定
1、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核定。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申报材料
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章程;
(4)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5)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6)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7) 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8)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9) 建筑业企业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10) 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防雷检测资质,全称为防雷工程专业资质,源于2005年1月28日中国气象局第10号令《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该资质分为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两类,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良好信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