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流程:
- 首先,需要携带相关证明和证件前往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有关手续。这些证明和证件包括安葬地有关民政部门(县级以上)同意遗体或骨灰在当地安葬的证明、死者原持中国护照以及死者去世地出具的死亡证明。
- 经批准后,经办人需携民政部门开具的《准运证》和目的地殡仪馆开具的同意接收遗体函,办理遗体外运手续。
- 对于外地户籍人员在本地死亡的情况,原则上遗体就地就近火化,如有特殊原因需办理运回原户籍地的,须由户籍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接收证明。
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境外运输的规定:对于境外运输,承办人向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经死亡当地或原籍尸体安葬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侨务和外事部门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专业团队执行:遗体运输必须由专业的殡仪服务团队来执行,这个团队通常包括能够为国际运输的遗体脱穿衣物的专业人员。
遗体返乡运输方案及政策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包括遗体火化与骨灰安置的规范操作、尸体跨界运输的限制与申请程序、技术处理与卫生要求、无人认领遗体的特殊处理、特殊情况下的运输规定、境外运输的规定以及专业团队的执行等。这些措施旨在确保遗体得到合法、规范、尊重和人道的处理。
申请审批:首先,家属需要向遗体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死者的户籍证明、运输遗体的殡仪馆殡仪车证明以及死者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遗体运回后将火化的证明。此外,还需要提供亡者医学死亡证明或非正常死亡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或证件以及运回原籍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