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防雷检测资质的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许可、证件制作与送达、结果公开等步骤。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其中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而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应当在资质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并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此外,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在资质证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法人资格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资质认定机构申请办理资质证变更手续。
参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得到更广泛的承认。
我国的认可机构已经签署与APLAC以及ILAC的相互承认协议(MRA)。该协议的签署,为我国实验室参与国际活动建立了一条“高速公路”。实验室在获得CNAS的认可之后,便可以利用这条途径通向协议的其他签署方,从而得到更广泛的承认。这样既可以增加我国实验室与国际同行间的交流,也可以通过利用互认协义降低成本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实验室顾客。
可在认可项目范围内使用认可标志。
认可标志是指CNAS颁发给已认可实验室的,并允许已认可实验室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的表明其获得者得CNAS认可资格的图形标识。为确保CNAS和获认可实验室的利益,CNAS依据国际相关要求制定了严格的认可标志管理要求,并对冒用、滥用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必要时的诉讼。通过这些手段,可以保障CNAS和获认可实验室的正当利益,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和减少对CNAS和获认可实验室正当权益的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