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条明确规定: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综合整理,病历的定义可归纳为:
①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 发展、诊断、 情况的系统记录;
②是医疗活动过程中经过归纳、分析、整理,并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档案及资料总和;
③并不是过程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病历,比如一些临时性的文件(典型的如:入院须知、辅助检查申请单。报告单属于病历,但病理切片、X线片等不属于,也不会归入病案保存);
④病历在经病案管理人员整理后归档到病案室,病历将转变为病案;
⑤具备法律效应。
汉初的内科医生淳于意,是我国早发明和使用病历的医生。淳于意勤奋好学,热心钻研医术,从名师公孙光学得“妙方”、“方案”,并从公乘阳庆学得黄帝、扁鹊的脉书和五色诊断方法,医术日渐精深。在长期的行医的过程中,他深深感到:病人的主诉,如果没有记录而光靠医生记忆是不行的(由于医生记忆不准,常常会给带来困难)。淳于意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在就医中,把病人的姓名、地址、病症、、诊疗日期等一一详细记录下来;同时,把的和死亡的病例也详细记录。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淳于意感到这样做对于诊断和都有益处。而这种记录被淳于意称为“诊籍”。后来,不少医生争相仿效,由于是专门记录病人病史的,所以医生称之为“病历”。
早在公元前6世纪,自古希腊阿戈利斯湾的东海岸伯罗奔尼撒半岛的一个村子里,矗立着一尊医神阿克勒庇俄斯神像,这里几乎每天都有不少病人前来顶礼膜拜,祈祷自己的病早日得到根治。为此,庙内的祭司们便专门腾出一间房子来,为这些虔诚的病人治病,并将每个病人的病情、症状、结果一一记录在案,作为个人病历妥善保管起来。这就是世界上早的病历。
主诉:(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诊断。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