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收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消防施工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主要内容,火灾探测器及接口部消防工程施工件,报警按钮、现场模块及指示部件。
消防施工的施工流程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首先在施工前要进行安装准备及准备相关材料。消防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并且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消防施工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在消防施工结束后还应该进行消防系统的调试以及验收。
消防工程施工大致分7大系统:
1、消防水灭火系统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防排烟系统
4、应急疏散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防火分隔
水灭火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水泡、水幕、细水雾等。
防排烟系统包括:正压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
应急疏散系统包括: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和IG541等。
防火分隔就是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的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