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消防法》的进一步贯彻和实施,特别是以往恶性火灾事故给人们带来的惨痛教训以及执法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的严肃处理,更应使我们认识到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性。
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等规范,结合甲方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宗旨。
火灾隐患积极整改:
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管理人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由消防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消防部门申报复查。
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管理人和负责整改隐患的承租人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
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如果涉及危害公共,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管理人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依法将火灾隐患场所停止使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1.用专用测试仪器分期分批次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2.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3.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区域是否准确;
4.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清洁、保养;
5.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是否正常,检查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6.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7.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8.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9.定期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确保报警灵敏;
10.定期检测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有否乱码,确保主机功能正常;
11.定期测试报警主机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
日常维保方案:
1.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致使一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每季度或半年(视消防工程大小)进行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年派专业的消防维保队伍进行整体的消防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协助业主找专业的探测器清洗厂,完成对所有探测器的清洗工作。
5.协助或完全负责同消防部门的业务,确保不因消防问题而耽误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