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移交承接的范围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消防工程报审需提交设计文件,经消防部门审查通过后进入施工阶段,并接受监督。竣工验收合格后获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报验需提交申请,现场验收合格后颁发验收证书,如有问题需整改复验。
消防报批需要准备的资料:
设计备案:
1、设计蓝图一套+出图章;
2、整栋楼的消防备案文书;
3、大楼整层平面图;
4、产权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设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设计资质;
7、消防设计备案表
竣工备案:
1、业主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2、消防产品清单2份;
3、消防设计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
4、消防竣工验收备案表1份;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1份,其中请总包单位盖章,另外请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盖章,提醒业主单位不要忘了盖骑缝章;
6、内装修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各1份;
7、相关装修材料(主要是石膏板和地毯)的检验报告(检验类别必须是型式检验)各1份;
8、竣工图1套,(图上要盖红色的竣工章)
室内装修设计消防验收:
俗称二次消防验收,是指商业地产建筑在装修后投入使用前需要进行的消防保护,一般就是指室内装修设计审核,主要是针对装修设计进行报警、喷淋、消火栓图纸等的审核。
建筑物公共区域的装饰装潢的由建设单位进行申报;承租人根据需要对所承租房屋再进行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应由承租人申报。
二次消防验收合格后,政府相关主管机构将颁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一消和二消验收合格后出具的均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但意见书的内容却不一样,一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注明为“XX工程进行清水房验收”,而二消则注明为“XX工程公共区精装修进行消防验收”。(各地意见书内容存在差异,此处仅示例,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