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批需要准备的资料:
设计备案:
1、设计蓝图一套+出图章;
2、整栋楼的消防备案文书;
3、大楼整层平面图;
4、产权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设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设计资质;
7、消防设计备案表
竣工备案:
1、业主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2、消防产品清单2份;
3、消防设计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
4、消防竣工验收备案表1份;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1份,其中请总包单位盖章,另外请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盖章,提醒业主单位不要忘了盖骑缝章;
6、内装修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各1份;
7、相关装修材料(主要是石膏板和地毯)的检验报告(检验类别必须是型式检验)各1份;
8、竣工图1套,(图上要盖红色的竣工章)
消防施工系统包括: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水灭火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水泡、水幕、细水雾等。防排烟系统包括:正压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包括: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气体灭火系统包括: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和IG541等。防火分隔就是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的统称。
《消防法》中规定了消防施工结束还应当依法进行消防验收,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消防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如果没有很好的维护保养,很难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时能正常工作。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和人员疏散的重要措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消防施工结束后的消防验收也是消防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