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报审流程:
1、提交工程设计文件:建筑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消防法规和标准,完成消防设施的设计,并将设计文件报送至消防部门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位置、数量、功能等。
2、消防审查:消防部门收到设计文件后,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包括消防设施的合规性、适用性、可靠性等方面。如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会要求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3、出具消防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消防部门会出具消防审查意见,确认消防设施的设计符合规定,可以进入施工阶段。
4、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消防部门会派员到现场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消防设施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5、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完成消防设施的安装后,可以向消防部门申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功能性等方面。
6、颁发消防验收合格证:通过验收的建筑物将会得到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验收合格证,证明其消防设施符合规定,可以投入使用。
消防工程施工步骤:
一、 施工前准备成立项目组
1、项目部了解工程概况、图纸会审,审定佳施工方案,依据土建大计划确定我方工期、进度计划及用工计划;
2、制定材料计划,依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图纸,合理提供现场实际用量计划,抄送采购部;
3、项目主管接触建设及监理单位办理一切开工手续(递交资质、组织设计、开工报告等);
4、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教育及技术交底。
营业前检查:
营业前消防检查,是指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的消防检查。对于营业前消检申报义务承担主体可以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使用单位。
若建筑是由建设单位自行投入使用,消防检查申报义务承担主体应当是建设单位;若该建筑是由建设单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那消防检查申报义务承担主体应该为使用单位。
开业前消防检查合格后,政府相关主管机构将颁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检查合格证》。
消防施工的施工流程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首先在施工前要进行安装准备及准备相关材料。消防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并且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消防施工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在消防施工结束后还应该进行消防系统的调试以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