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移交承接的范围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消防验收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消防施工工艺流程:
1、质安部全程检查
(1)、消防水系统
组织项目成员→熟悉图纸→施工资质、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进场教育、技术交底、编制计划→钢管进场报验→预留孔洞尺寸核查→支吊架制作安装→管道除锈刷油→主管道安装→钢管检验批、隐蔽工程报验→支、配管安装→阀门、消火栓进场报验及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阀门、消火栓安装→阀门、消火栓检验批报验→喷头进场报验→喷头安装→稳压装置、水泵、水泵接合器进场报验→稳压装置、水泵及水泵接合器安装→水泵接合器检验批报验→系统调试→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管道清洗记录、消火栓试射记录、管道通水试验报验→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分项工程报验→水泵联动调试→竣工图制作→工程自检→整改→自检合格→报验→检测公司检测合格→报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工程移交→售后服务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组织项目成员→熟悉图纸→施工资质、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进场教育、技术交底、编制计划→钢管、桥架进场报验→钢管敷设(明敷钢管防火处理)→钢管、桥架检验批、隐蔽及分项工程报验→穿引丝→桥架安装及桥架内布线→线缆进场报验→管内穿线→接线(焊锡)→管内穿线检验批及分项工程报验→线路绝缘测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报验
→设备进场报验→设备底座安装→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分项工程报验→点位布置图制作→工程自检→整改→自检合格→报验→检测公司检测合格→报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工程移交→售后服务
消防施工主要工作内容是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深入施工现场,协助搞好施工监理,与施工队一起复核工程量,提供施工现场所需材料规格、型号和到场日期,做好现场材料的验收签证和管理,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工程量签证,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的资料收集、保管和归档,对现场施工的进度和成本负有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