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收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移交承接的范围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消防工程施工步骤:
一、 施工前准备成立项目组
1、项目部了解工程概况、图纸会审,审定佳施工方案,依据土建大计划确定我方工期、进度计划及用工计划;
2、制定材料计划,依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图纸,合理提供现场实际用量计划,抄送采购部;
3、项目主管接触建设及监理单位办理一切开工手续(递交资质、组织设计、开工报告等);
4、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教育及技术交底。
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区域火灾控制设备和各类编码模块(输入模块、输出模块、多功能控制模块等);采用二总线制;火灾报警探测器有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感光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复合式火灾探测器等;水喷淋系统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70℃防火阀和280℃防火阀报警;手动报警器,并附有对讲电话插孔,消火栓内设置报警按钮,报警信号可手动或自动启动消防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