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收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消防工程部自检:
1、消防水系统 检测依据:DB64/T404-410-2005《消防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检测项目: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输水管网、压力、主要设备、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报警阀组、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喷头、系统联动试验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检测依据:DB64/T404-410-2005《消防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GB5016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检测项目:配管、系统布线、探测器的安装、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楼层显示器、消防控制室、系统联动试验以上两项需自检合格。
消防施工系统包括: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消防施工主要指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等消防设施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