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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快速便捷,诚信可靠

    2024-11-21 04:00:02 95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实施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委托现场鉴定评审、审查与发证等。

    申请材料

    申请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当填写并且提交《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申请书》

    (以下简称申请书),并且附以下扫描资料(无需提供原件),向相应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无法在线核验时);

    (2)申请书中的“申请许可项目表”,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3)原许可证(仅申请增项、改变许可级别或者换证,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4)公司法人书面授权文件(分公司单独申请的)。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份),并且附前款资料(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 工作日,专家评审、企业整改等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结时限:20 工作日,专家评审、企业整改等时限不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一)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二)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三)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四)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沸点的液体的管道;(五)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保护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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