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手续: 1. 户籍证明:首先需要死者生前的户籍证明,这是基本的身份证明文件。 2. 死亡证明:需要医疗机构或法医开具的正式死亡证明,不同情况下的死亡(如医院病故、家中自然死亡或意外事故死亡)对应不同的开具程序。 3. 民政部门批准:需凭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并经死亡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方可由殡葬专用车辆运回原地。此外,还需持有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接运证明,在殡仪馆办理交接手续。 4. 准运证和同意接收函:经批准后,经办人携民政部门开具的《准运证》和目的地殡仪馆开具的同意接收遗体函,办理遗体外运手续。
申请审批:首先,家属需要向遗体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死者的户籍证明、运输遗体的殡仪馆殡仪车证明以及死者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遗体运回后将火化的证明。此外,还需要提供亡者医学死亡证明或非正常死亡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或证件以及运回原籍的证明。
遗体运送
跨国运送遗体费用高昂、手续繁琐。遗体运送通常由亲属或其委托的丧葬公司自行联系航空公司了解相关服务及具体要求并做出决定:
(一)出境
跨国运送遗体需符合两国有关法规,通常需提交死亡证明、按要求包装棺木并提前运送到机场,办理离境清关手续;
入境
跨国运送遗体进入中国内地需遵守《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规定》。遗体需作防腐处理并放在有锌皮的密封棺木内。自境外运入遗体及殡仪事宜,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负责。死者亲属或承运人需与该机构联系办理;
其他事项
由于国外法律规定不同,长期不处理遗体无助于解决问题,当地有关部门还可能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自行处理遗体(如埋葬或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