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款亦称“消费者贷款”。对消费者个人贷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各种费用的贷款。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主要对工商企业或其他各类机构和团体发放贷款,一般不对个人消费支出提供资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商业银行所有大规模开办消费贷款业务,主要原因在于:①金融业竞争日益激烈,为谋求发展,商业银行需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②战后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稳定,个人有比较可靠的货币收入。③日益增多的各类征信机构的出现,使银行可以较低的成本了解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保证贷款的。④西方国家居民为避免通贷膨胀影响,也乐于利用消费贷款。消费贷款的迅速发展,对于推销产品、促进生产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消费贷款依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从偿还期看,可分为一次偿还贷款和分次偿还贷款; 从银行与消费者的借贷关系看,可分为直接贷款与间接贷款; 依据贷款的用途,又分为汽车贷款、住宅贷款、住宅改良或修缮贷款、教育和学资贷款、小额生活贷款、度假和旅游贷款等。
消费贷款申请条件:
(1)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 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的证明材料;
(3) 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4) 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 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6) 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 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8) 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企业贷款对象:工商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客户,经营情况良好。
企业贷款期限:一般为1-2年
企业贷款金额:10万~50万元
基本要求:
1、合法经营的中小企业 。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公司注册与营运3年以上,近一年年营业额300万以上。
内部融资方式:
1、企业自有资金:包括企业设立时各出资方投入的资金,经营一段时间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主要由接受捐赠、资本汇率折算差额、股本溢价等形成)等资本由企业自有支配、长期持有。自有资金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和保证,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本比例有严格要求。开发商一般不太愿意动用过多的企业的自有资金,只有当项目的赢利性可观、确定性较大时,才有可能适度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
2、预收账款:是指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预先收取购房者的定金,以及委托开发单位开发建设项目,按双方合同规定预收委托单位的开发建设资金。对开发商而言,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前筹集到必需的开发资金。其中预购房款主要指购房者的个人按揭贷款,是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