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关怀:在逝者生命的后阶段,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心理疏导及生活照料服务。例如,医护人员帮助缓解逝者身体痛苦,心理咨询师给予心理安慰,护理人员协助解决生活起居问题,让逝者在生命的后时光感受到温暖与尊重。
遗体冷藏:为防止遗体在等待后续处理期间变质,将遗体安置在殡仪馆专门的冷藏设备中,通过控制温度和湿度,延长遗体可供瞻仰的时间,满足家属等待远方亲属前来见后一面等需求。
告别仪式组织:精心安排亲友签到、入场,引导全体人员进行默哀、致悼词、瞻仰遗容等环节。在告别仪式上,亲友们可以后一次瞻仰逝者遗容,表达对逝者的不舍与缅怀之情。同时,工作人员会负责现场的秩序维护和服务保障工作。
办理火化手续需依据不同死亡情况提供相应证件,包括死亡证明、身份证件及直系亲属的确认。选择专业殡仪公司可有效减轻家属负担,确保一切手续顺利进行。
一、在医院正常病故的需提供的证件有: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加盖医务科行政章。(死亡证明死因描述不清的,还需携带死者的身份证件、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
二、在家正常死亡的需提供证件有:
1、辖区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死者所在单位出具的火化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死者的身份证件;
3、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
三、交通事故死亡的需提供证件有:
1、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通知书》(说明死亡地点、原因、身份情况等,注明“同意火化”,加盖公安局交警大队行政公章);
2、死者的身份证件;
3、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直系亲属必须在火化证明上签名,注明“同意火化”,方可办理火化手续。
四、其他非正常死亡的需提供证件有:
1、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说明死亡地点、原因、身份情况等,注明“同意火化”,加盖公安部门行政公章。);
2、死者的身份证件;
3、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直系亲属必须在火化证明上签名,注明“同意火化”,方可办理火化手续。
五、出具火化证明时必须用黑色或蓝黑钢笔填写,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