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与防范 1.市场风险: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对房产价值产生影响,进而影响贷款额度。若房价下跌,借款人可能面临贷款额度缩水的风险。为防范此类风险,借款人可在贷款前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充分调研,选择具有保值增值潜力的房产作为抵押。 2.信用风险:若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进而影响未来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的申请。为防范信用风险,借款人需合理规划财务,确保按时还款。 3.法律风险: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过程中,若借款人未能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因操作不当而引发法律纠纷。为防范法律风险,借款人需咨询专业人士,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 4.流动性风险:房产抵押贷款通常期限较长,若借款人在贷款期间需要紧急资金,可能面临房产难以快速变现的问题。为防范流动性风险,借款人可在贷款前制定应急计划,如储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或购买保险等。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当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