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房?危房,即危险房屋。 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的房屋。
谁来发现危房
1 政府
政府在特定时期会对管辖内老旧房屋进行统一排查:如地震、大雨等自然灾害之后,政府开展老旧房屋登记造册的时期。
2 自查
自查,是否有裂缝等。
3 危房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4 有谁提出检测申请?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5 鉴定方法
01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1)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2)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02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1)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2)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03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分析,综合判断。
04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1)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2)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05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1)结构老化的程度;
2)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计度的取值;
4)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5)危险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