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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商标管理程序

2019-06-23 10:06:27  472 次浏览

商标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商标管理,使公司的商标资产不断保值、增值,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本适用于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许可、使用、印刷、价值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的管理。

3 定义

“商标”、“服务标记”:指公司拥有的已注册和尚未注册的商标、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属于公司所有的各种标识。

4 相关文件

4.1 《知识产权管理程序》

4.2 《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程序》

4.3 《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程序》

5 职责

5.1 公司商标管理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合理有效的商标管理、运用正确的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公司主要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利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2 总经理主管和统筹公司商标工作。

5.3 研发部是公司的商标管理机构,其管理职责是:

5.3.1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5.3.2 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

5.3.3 负责印刷前的商标标识物品样板的审核批准;

5.3.4 负责商标在公司产品上使用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5.3.5 参与商标侵权及商标纠纷案的解决;

5.3.6 协助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

5.3.7 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与沟通;

5.3.8 负责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商标知识的收集与宣传;

5.3.9 负责商标续展、变更、放弃管理。

5.4 财务部

5.4.1 负责商标注册、续展、评估、许可、转让、维权等相关活动的费用申请,对每笔费用登记备案,并保留相应的票据。

5.5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商标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商标工作。公司对外委托业务应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保密等内容。

6 内容

6.1 商标注册和维护

6.1.1 商标国内申请注册的流程

6.1.1.1 名称提出:公司各相关部门或员工如需以公司名义申请商标注册,需填写《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书面提出拟用商标的名称、准备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商标设计图案,交研发部审查。

6.1.1.2 检索:研发部自行进行商标检索,形成《知识产权检索报告》,或向商标代理机构提出商标检索。

6.1.1.3 申请:研发部根据检索结果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对需要注册的文字、图形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

6.1.1.4 受理及核准:研发部定期查询商标申请受理情况,跟进后续工作。收到商标注册证原件后进行存档管理。

6.1.2 商标设计日起至国家商标局初审公告止,商标文字及图案属于商业秘密,任何人不得对外宣扬。

6.1.3 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被别人抢注,研发部应重视联合商标、防御商标的设计与注册。

6.1.4 研发部负责建立《商标管理台账》,对公司持有的商标进行分类管理和维护。

6.1.5 对于商标的续展,在商标注册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时,由研发部提前至少6个月,对该商标进行评估,填写《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确认有必要续展的,通知财务部依法及时交纳有关费用,维持其有效性。

6.1.6 注册商标的变更,由研发部组织对该商标进行审核和评估,填写《知识产权变更/放弃审批表》和《知识产权评估报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变更手续,并将相关文件和记录登记保存。

6.1.7 对于注册商标的注销,由研发部组织对该商标进行审核和评估,填写《知识产权变更/放弃审批表》和《知识产权评估报告》,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确认此商标已失去价值,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终止。

6.2 注册商标的使用

6.2.1 公司在其产品包装或广告上所使用的任何文字、图形、广告语,不管是作为商标使用或作为装潢使用,均应经过研发部的审核,以确保不侵犯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同时,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及时申请商标注册。

6.2.2 公司各部门需要使用公司注册商标或被授权商标的,应向研发部提交使用申请。研发部审核商标使用申请,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6.2.3 使用部门应依照商标使用批文及有效资料办理印制或宣传,未经批准,不得印制和使用注册商标。

6.2.4 注册商标的使用要求

6.2.4.1 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在商标上标记“®”。

6.2.4.2 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确认其使用是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如需在未注册类的商品上使用,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6.2.4.3 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以核准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不得随意改变。若改变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6.2.4.4 在商标注册期间内,如需使用该正在注册的商标,须在商标上标记“TM”。

6.2.5 注册商标标识的印刷应严格按照国家《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进行。承印单位必须持有国家工商部门核发的《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及《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6.2.6 研发部应定期检查和监督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6.3 注册商标的许可、转让

6.3.1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流程

6.3.1.1 拟许可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关联公司向研发部提交《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审批表》,并附许可实施方案和相关证明资料;

6.3.1.2 研发部组织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对拟许可商标进行评估,出具《知识产权评估报告》,附在《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审批表》后,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6.3.1.3 研发部草拟商标许可合同,报总经理审批;

6.3.1.4 双方签定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由研发部在3个月内将合同送交国家商标局办理备案。

6.3.1.5 商标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不能超过注册或续展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

6.3.2 研发部对被许可公司行使监督权,其监督范围是:

6.3.2.1 产品质量状况是否稳定;

6.3.2.2 注册商标的标记是否按规定使用;

6.3.2.3 商品范围是否在注册商标核定或双方约定的商品范围内;

6.3.2.4 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是否擅自改动;

6.3.2.5 对于质量不稳定、企业信誉低、售后服务差的被许可公司,责令其限期改正,直至终止其使用注册商标的资格。

6.3.3 注册商标转让流程

6.3.3.1 拟受让公司商标的单位向研发部提交《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6.3.3.2 研发部组织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对拟转让商标进行评估,出具《知识产权评估报告》,附在《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审批表》后,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6.3.3.3 研发部草拟商标转让合同,报总经理审批。

6.3.3.4 双方签定商标转让合同后,由研发部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注册商标手续。

6.3.4 注册商标被许可、受让流程

6.3.4.1 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或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其他公司注册商标时,由拟使用该商标的部门向研发部提交《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审批表》,并附实施方案。

6.3.4.2 研发部应对被许可使用/受让的商标进行评估,审核转让人持有该商标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且不存在涉及第三方的商标权利瑕疵和纠纷,出具《知识产权评估报告》,附在《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审批表》后,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6.3.4.3 研发部负责草拟商标许可使用/转让合同,报总经理审批。

6.3.4.4 双方签定商标许可使用/转让合同后,由研发部负责配合许可方/转让方在三个月内办理许可合同备案,或办理转让注册商标手续。

6.3.5 公司在进行兼并、合并时,应对被兼并、合并公司的商标进行评估,可能需要使用的办理商标受让手续。

6.4 商标信息利用

6.4.1 研发部应与各级政府商标管理部门和相关协会保持联系,接受专业指导,掌握商标政策法规,了解商标信息,提高商标管理水平。

6.4.2 定期与商标代理机构联系,查阅《商标公告》或在网上进行查询,及时发现与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公司注册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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